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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拔校团委挂职副书记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06-09  点击: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健全党建带团建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共青团工作力量,拓宽共青团组织联系广大青年的渠道,保持和增强新形势下共青团组织和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浙江外国语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在全校青年教师中公开选拔校团委挂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校团委挂职副书记2名(不设行政级别)。

二、选拔范围

学校正式编制的青年教师(不包括专职团干部)。

三、选拔条件

1.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青年工作,具有胜任岗位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工作能力。

2.遵纪守法,公道正派,作风民主,清正廉洁,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3.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有关部署要求,协助校团委做好共青团工作。

2.有足够时间投入学校共青团工作中,每周坐班不少于2天。学院(部)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少其课时量。

3.职称评审中,挂职团干部经历将认定为指导学生工作经历。

4.实行任期制,任期二年。

5.考核工作由校团委组织。

五、选拔程序

1.公开报名。各学院、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可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和推荐情况,党委组织部、校团委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査。

3.拟定考察人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通过考核、面试等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4.组织考察。通过谈话、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形式进行考察,提出拟任人选建议。

5.党委研究。将拟任人选建议报请党委会研究决定。

6.公示任用。对拟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由校团委发布文件任命。

六、相关要求

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团委挂职副书记推荐表》(见附件),并在“粘贴照片”栏内贴上二寸标准正面免冠相片,在“推(自)荐意见栏”内简要填写推荐或自荐理由,均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请于6月15日前将《浙江外国语学院团委挂职副书记推荐表》纸质稿(A4纸双面打印)交至校团委办公室(望A210),同时将相应的电子稿发至811262865@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吴佩玲,0571-88218250。

校团委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