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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外国语学院院级社团2015年度下半年报备的通知

作者:团委  发布时间: 2015-12-04  点击:

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活跃学生社团活动,规范院级社团管理,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院级社团管理办法》,现进行2015年度下半年院级社团报备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 报备对象

2015年12月之前成立,挂靠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负责管理的院级社团。

二、 报备材料

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院级社团备案表》一式三份。

三、 其他事项

1.经报备的社团指导教师年底可参加考核,考核合格者获得相应育人业绩点。对于下半年新成立的社团,指导老师育人业绩点相应减半。考核方式参照校级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方式。

2.每个院级社团原则上配备1名指导教师,每个指导教师可指导1-2支社团(含校级、院级社团)。

3. 院级社团成员如有非本院学生,则将该部分成员名单一并报备。

请将《浙江外国语学院院级备案表》于2015年12月20日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范剑秋 87799003

附件1院级社团备案表.doc

附件2社团非本院学生成员名单.doc

共青团浙江外国语学院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