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活跃学生社团活动,规范院级社团管理,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院级社团管理办法》,现进行2015年度下半年院级社团报备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 报备对象
2015年12月之前成立,挂靠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负责管理的院级社团。
二、 报备材料
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院级社团备案表》一式三份。
三、 其他事项
1.经报备的社团指导教师年底可参加考核,考核合格者获得相应育人业绩点。对于下半年新成立的社团,指导老师育人业绩点相应减半。考核方式参照校级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方式。
2.每个院级社团原则上配备1名指导教师,每个指导教师可指导1-2支社团(含校级、院级社团)。
3. 院级社团成员如有非本院学生,则将该部分成员名单一并报备。
请将《浙江外国语学院院级备案表》于2015年12月20日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范剑秋 87799003
附件1院级社团备案表.doc
附件2社团非本院学生成员名单.doc
共青团浙江外国语学院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