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校级大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校级社团指导教师(名单已于2015年5月公布)
二、考核内容
社团指导教师履职情况
三、考核办法
社团指导教师的考核由教师个人总结、所在社团学生评价和考核小组评价三部分组成。评价满意度超过60分的为合格。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合格以上的,给予相应育人业绩点。
2、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任资格。
五、其他
指导教师个人总结请于2015年12月31日前上交,邮箱fjq@zisu.edu.cn。
联系人:范剑秋 87799003
浙江外国语学院社团指导教师个人总结.doc
共青团浙江外国语学院
2015年 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