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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外国语学院关于2015年校级大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的通知

作者:团委  发布时间: 2015-12-22  点击: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校级大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校级社团指导教师(名单已于2015年5月公布)

二、考核内容

社团指导教师履职情况

三、考核办法

社团指导教师的考核由教师个人总结、所在社团学生评价和考核小组评价三部分组成。评价满意度超过60分的为合格。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合格以上的,给予相应育人业绩点。

2、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任资格。

五、其他

指导教师个人总结请于2015年12月31日前上交,邮箱fjq@zisu.edu.cn

联系人:范剑秋 87799003

浙江外国语学院社团指导教师个人总结.doc

共青团浙江外国语学院

2015年 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