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实践 > 文件通知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作者:团委  发布时间: 2017-05-28  点击: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大学生社会实践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开展青年学习学青年习近平活动,服务浙江省委省政府“拆治归”中心工作,体验国情,增长才干,校团委决定继续组织开展2017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路上立潮头 青春建功十三五

二、活动内容

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育人宗旨。开展青年学子学青年习近平专题活动,追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的足迹,激发青年学生矢志不渝的理想信念,爱国为民的家国情怀,勤奋好学的进取精神和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树立干在实处,勇立潮头的胸怀担当。

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服务宗旨。响应浙江省委省政府号召,结合“五水共治”、“双百双进”等活动开展助力浙江发展,扶贫济困、关爱特殊人群、支教帮扶等公益活动。关心国情省情,建设美丽中国,美丽浙江。

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专业导向。发挥专业特色,开展社会服务、社会调研、科技创新、创新创业等活动,孵化科技项目,提升专业能力。

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思想导向。结合香港回归中国20周年,七七事变80周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等开展爱国主义红色教育。

三、实施要求

(一)广泛发动,精心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社会实践的组织工作,充分做好思想动员,按照学校有关要求,社会实践量化指标达到98%以上。要将社会实践与学生的就业、创业结合起来,与学生的专业学习结合起来,与学生学术科研结合起来,与“挑战杯”竞赛与新苗人才计划结合起来,使社会实践成为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和综合素质的有效载体。要有针对性发动贫困生参加社会实践,做到社会实践与学生成长成才相结合。

(二)围绕主题,积极申报

根据内容要求,各学院须申报相关主题项目。此外,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创新,做好实践项目的申报工作。校团委将通过项目论证、公开评审,在立项项目中评选出一批校级团队。

(三)整合资源,加强合作

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整理搜集相关信息,积极开展校地、校企各种形式的合作,寻求支持和帮助,推进社会实践的项目化建设和基地化建设进程。

(四)加强管理,注重过程

要加强对实践队伍的全程指导,充分发挥指导老师作用,提高社会实践队伍质量,提升社会影响度。重视新闻宣传,加强对调研报告、论文的指导。

(五)加强教育,确保安全

要加强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有效落实安全责任制。每个实践项目都要制定翔实有效的安全预案,配备至少一名带队教师,负责安全工作。充分落实安全短信一天一报制,各学院必须及时掌握各实践团队的情况。

四、具体安排

6月9日前 学院团委动员、组织并上交申报书及学院汇总表(纸质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稿发至邮箱450271606@qq.com)。

6月20日前 校团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布立项项目

学期结束前 社会实践出征仪式。

暑假 社会实践,每日报送安全信息和高质量新闻稿。

9月中下旬 各学院上交实践结题表和总结。

10月上旬 校团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10月下旬 召开全校社会实践总结表彰大会。

五、其他事项

1、社会实践项目按照“青年学习学青年习近平”专项、“五水共治”专项、“双百双进”专项和团委校级社会实践项目分别审批、立项及评奖。

2、社会实践项目必须有带队老师同行方可申报。

3、符合发展性资助项目申请条件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4、根据注重过程管理原则,此次社会实践资助分立项资助和获奖资助。经申报和专家评审被确立为校级团队,根据项目情况给予立项资助。社会实践项目完成后,请申报专家评审被确立为优秀团队,根据获奖级别给予获奖资助。

联系人:黄官飞 88213049

附件1:浙江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申报书(学院辅导员处拷贝)

附件2:浙江外国语学院2017年社会实践队伍汇总(学院辅导员处拷贝)

共青团浙江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