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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作者:团委  发布时间: 2015-10-01  点击:

关于做好2015年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我校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已顺利结束。为了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鼓励先进,把我校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向深入,进一步推动社会实践活动向长期化、项目化、阵地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结合上级团组织的相关文件要求,校团委决定对在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先进评选条件

1.优秀团队

社会实践活动主题鲜明,准备充分,内容丰富;取得显著的实践成果(“寻访校友”专项社会实践队伍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其他社会实践队伍须提供不少于2000字的调查报告或实践论文);与当地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合作项目与服务范围,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在当地有影响的新闻媒体中作过相关报道。

2.优秀指导老师

须全程参与社会实践,保障学生外出安全,并给予学生良好的指导意见,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3.先进个人

须全程参加某一团队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积极;在实践过程中,认真组织和指导社会实践的具体实施,成效明显;实践活动结束后,能认真进行总结,撰写出不少于1500字具有较高水平的社会实践报告。

4.优秀调研论文

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理论水平。

5.优秀组织奖

组织发动及时、广泛,筹备工作深入、细致;活动内容切合实际,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注重社会实践活动长效机制建设;活动成效显著,宣传报道深入,深受实践地欢迎。

二、校级先进评选方法

1.优秀团队

由各单位根据社会实践组织情况、社会实践小分队上报材料(包括社会实践报告、论文、成果、新闻稿、照片、视频、剪报等)进行推荐。“寻访校友”专项社会实践队伍由校友办推荐2支优秀团队;社科部专项社会实践队伍由社科部推荐2支优秀团队;其他团队各单位按立项队伍数(含院级)30%比例上报,经团委委员会议评审确定20支优秀团队。

2.校级先进个人

各单位根据社会实践组织情况和个人上报材料按团队人数(含院级)20%比例进行推荐,个人参加社会实践的按参加社会实践总人数(去除团队人数)2%比例进行推荐,经团委委员会议审议最终确定。

3.优秀指导教师

各单位根据社会实践组织情况和个人上报材料按指导教师总人数(含院级)20%比例进行推荐,经团委委员会议审议最终确定。

4.优秀论文

各单位在初评的基础上推荐,由校团委组织评比,择优确定50篇优秀论文。

5.优秀组织奖

在学院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由校团委组织评比,经团委委员会议审议确定2个组织奖。

三、上交材料要求

1.材料内容

(1)各学院社会实践工作总结

各学院团委要对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附上活动照片及有关图文、视频材料、在新闻媒体上发表的活动报道等。

(2)推荐材料

详见附件

2.上交要求

各学院社会实践工作总结上交电子稿;推荐材料纸质电子各一份;申报优秀论文附电子稿。所有书面材料统一用四号宋体、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并请于10月10日16:00前送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稿请发送到邮箱2891683875@qq.com。

联系人:范剑秋 87799003

附件1:《浙江外国语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优秀指导老师、先进个人汇总表》

附件2:《浙江外国语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推荐表》

附件3:《浙江外国语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老师推荐表》

附件4:《浙江外国语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5:《优秀论文申报汇总表》

附件6:《浙江外国语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共青团浙江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做好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浙江外国语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优秀指导老师、先进个人汇总表》.doc

附件2:《浙江外国语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推荐表》.doc

附件3:《浙江外国语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老师推荐表》.doc

附件4:《浙江外国语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附件5:《优秀论文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6:《浙江外国语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