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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团浙联〔2015〕30号关于开展2015年浙江省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团委  发布时间: 2015-07-02  点击:

中 共 浙 江 省 委 宣 传 部

文件

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共 青 团 浙 江 省 委

浙 江 省 学 生 联 合 会

团浙联〔2015〕30号

关于开展2015年浙江省大中学生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丽水、台州市学联,各大中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浙江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八字真经”要求,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国梦努力奋斗的理想信念,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全面发展,努力在推动浙江改革发展中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学联决定,2015年继续组织开展浙江省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八字真经”投身“四个全面”

二、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为契机,以引领青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重点,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坚持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志愿服务、专业学习、就业创业的有机结合,按照“目标精准化、工作系统化、实施项目化、传播立体化”和“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原则,通过组建重点团队和实施专项计划,组织大中学生广泛开展实践服务活动,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提升活动实效性,探索总结实践育人新机制。

三、重点团队

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区分大学生和中学生两个层级。省内各类高校、中等(职业)学校,要在广泛动员基础上,组建省级、市级、校级、院系级重点团队,深入基层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力争学生总参与量不少于40万人次。

(一)大学生、中职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省级重点团队。共500支,涉及8个方面。

1.学“习”宣讲团。重点在全省各高校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和学生理论学习型社团中招募组建,实践团要深入农村乡镇、城市社区、企业等,主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形式多样的普及宣讲活动。

2.“四个全面”观察团。重点在全省各高校不同专业背景的大学生、校园媒体记者等中招募组建,实践团要深入农村乡镇及各类企事业单位等,深入观察和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浙江的具体推进,深刻理解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治国理政新思路。

3.科技支农帮扶团。重点在全省涉农高校和综合院校的涉农院系中招募组建,实践团要前往相关县域与当地农业部门或农广校合作,开展农技人员培训、农业科普讲座、先进农技推广、为农民提供“田间地头”的生产实践指导等服务活动。

4.教育关爱服务团。重点在全省师范类院校和综合院校的师范类专业中招募组建,实践团要到省内地区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的贫困县(乡),协助当地教育部门开展教师培训,帮助当地优化教育资源、提升教学质量。同时,以关爱留守儿童为重点,组织大学生团队开展课业辅导、素质拓展、亲情陪伴等活动。

5.文化艺术服务团。重点在全省高校各类学生艺术团队和文艺类学生社团中招募组建,实践团要以弘扬时代精神、倡导文明新风为目标,以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结合我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精心编排基层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贴近基层生活实际的文艺节目,到农村乡镇街道中开展巡回演出。

6.爱心医疗服务团。重点在全省医学类院校或综合院校的医学类专业中招募组建,实践团要到农村乡镇,开展流行性疾病防治宣传、基本医疗卫生知识普及等活动,为农民进行健康普查和常见病治疗,结合基层实际需求培训当地医务人员,捐送部分药品和医疗器械,协助建设乡(村)医疗站。

7.美丽浙江实践团。重点在设有相关学科专业的高校及环保类学生社团中招募组建,实践团要到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助力“五水共治”,围绕“三改一拆”、环境污染、水资源保护、渔场修复振兴、垃圾处理、气候异常、资源开发、自然灾害预防等,开展科普知识宣讲、社会调查研究、发展建言献策等活动。

8.中职学生“彩虹人生”实践服务团。重点在中职学校中招募组建,实践团要在校内外开展敬老助残、关爱留守儿童、社区服务、公益宣传等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光盘行动”、废品回收利用、节能减排、工艺创新等力所能及的节俭节约宣传和环保活动。

(二)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省级重点团队。共50支,涉及4个方面。

各地在开展实践活动时,要注意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就近就便,活动开展要立足于学生所在的城市社区和乡村,便于学生广泛参与;二是分散与集中相结合,学生可以个人或自由组合的方式进行活动,学校或团组织也可统一组织并集中开展一些重点活动;三是力所能及,活动的设计和安排要以学生可以做到、乐于参与为前提;四是保障安全,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要落到实处,教育学生增强安全意识,确保万无一失。

1.“践行我们的价值观”实践服务活动。组织中学生参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活动,参加省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活动。结合“青年马克思主义者认知工程”的实施,在中学生中开展“与信仰对话”主题宣讲活动,引导中学生正确认识“中国梦”与个人梦的关系,自觉将个人的成长奋斗同实现“中国梦”密切结合起来。

2.“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实践服务活动。引导学生根据《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广泛学习基本道德规范,通过道德品格实践、道德宣讲、道德评议、道德模范入社区等专题活动,推进形成“守规则、重礼仪、懂感恩、讲诚信、有责任、做好事”的良好道德氛围。同时积极发动学生参与“学雷锋、树新风”活动、“节俭养德”全民行动等,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道德实践中锤炼品质。

3.“高举团旗跟党走”实践服务活动。以强化中学生团员意识教育为重点,组织开展寻访老前辈、探寻革命遗迹等历史回顾、记录类活动,参观革命历史纪念馆、走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结合团情、团史研究工作开展实地调研活动,切实感受建国以来青年人为国家进步和发展作出的贡献,引导中学生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4.“助力美丽浙江建设”实践服务活动。广泛动员中学生,走进城市社区、乡镇农村、工矿企业,围绕五水共治、大气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绿色发展等主题,开展环保科普宣传、文艺作品展演、社会调查研究、生态文化寻访等活动,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健康生活方式,助力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

(三)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

除省级重点团队外,主办单位还将联合有关单位实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具体要求可在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网站(www.zjstudent.com)上查询。此外,各地、各校要组织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力所能及地协助当地扶贫部门开展建档立卡等扶贫专项工作。

1.“铭记历史 圆梦中华”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专项活动。以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为契机,实践团要依托各级关工委、团委、教育局等单位和浙江在线等媒体资源,宣传抗战历史意义,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引导大学生寻访革命先烈,牢记历史使命,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圆梦中国 丝路新世界”专项活动。以“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为契机,与新浪微博“圆梦中国”公益行动相结合,在相关高校招募重点团队,实践团要实地了解和调研丝绸之路的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为“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建言献策并调研其为大学生就业创业带来的机遇和前景。

3.“五水共治寻找最美河边人”助力治水专项活动。实践团要依托当地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宣传“五水共治”政策,到治水富有成效的乡镇基层,探访治水、护水过程,寻找作出突出贡献的治水护水人物。

4.“科普反邪扬正气 青春践行中国梦”科普反邪教专项活动。实践团要依托各设区市、高校反邪教协会的资源,深入学习宣传践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引领大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党和政府防范、处理邪教问题的政策法规,传播科学精神,弘扬先进文化,彰显当代大学生的青春价值。

5.“青春使命 食品安全+”食品安全专项活动。实践团要依托各设区市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高校食品专业的资源,增强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加强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众的认知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

6.“春泥计划”志愿服务团。重点依托全省高校社团招募组建,到省内部分行政村开展“春泥计划”志愿服务,组织引导农村未成年人开展形式丰富的实践体验活动,提高他们思想道德素质,解决广大家长的后顾之忧。

7.信息化专项团队。实践团要依托各地市通讯运营公司,围绕实习生项目、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大学生信息科技下乡活动和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活动等内容开展。

四、名额分配

大学生、中职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省级重点团队采取差额申报,各高校要充分考虑各类团队的结构比例。浙江大学可申报15支,其他省属本科可申报12支,市属本科可申报7支,高职高专院校可申报5支,各市团委可申报10支;获得2014年浙江省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工作奖的单位在上述基础上可再申报3支。

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省级重点团队指标见附件1。

五、相关要求

1.进行重点团队网络报备和通报表扬。为提高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动员效率、完善项目评价机制,今年团中央将继续推动建立重点团队网络备案制度。各地、各校须于6月30日前,将实际组建的市级、校级、院系级重点团队信息在全国“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官方网站(sxx.youth.cn)进行报备(具体流程见官方网站说明)。未登记报备的团队,将不能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团队或参与国家级、省级社会实践活动的奖项评选。各校须于6月30日前将2015年浙江省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重点团队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发送至浙江省暑期社会实践专用邮箱(zjssqshsj@163.com)。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适时对省级重点团队中的单位、团队和个人进行评选和表彰,请各单位于9月10日前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3)填写好,发送到zjssqshsj@163.com。

2.加强工作品牌推广和媒体综合传播。为进一步提升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各级宣传部门要协调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组织精干力量深入一线采访报道,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各级团学组织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和大众传媒、校园媒体等,加强活动中优秀个人和事迹的宣传报道。每支团队也要建立专属微博,在腾讯微博#黑板报##社会实践#话题中根据实践进度实时发布活动情况、展示团队风采,并关注@“浙江团省委学校部”腾讯官方微博,或者@“浙江省学生联合会”新浪官方微博,通过微博展开实时互动。各团队要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工作经验,并及时做好普遍性、规律性的总结提炼,开展好社会实践成果展示会和经验分享会,切实推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3.确保实践活动的实效性和安全性。各地各学校在活动组织实施中要完善制度规范、突出过程管理,开展必要的思想作风和服务技能培训,选派相关专业教师带队指导;要突出社会实践的基地化、项目化管理,做到“按需设项、据项组团”,服务内容和形式切合基层实际和需要,切忌走马观花、变相旅游等形式主义;要加强安全教育和保障,做好前期调研和出发准备,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别是要高度关注极端气候变化和服务地区的自然条件,做好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各地暑期社会实践实施情况请及时报主办单位。

联 系 人:夏雷 黄胜磊

联系电话:0571-85174175

传 真:0571-85150800

电子邮箱:zjssqshsj@163.com

“三下乡”活动官方网站:sxx.youth.cn

浙江省学生联合会官方网站:www.zjstudent.com

浙江团省委学校部腾讯官方微博:e.t.qq.com/gqt-11zj-tswxxb

浙江省学生联合会新浪官方微博:weibo.com/zjsxsllh

浙江省学生联合会官方微信:浙江省学生联合会青春抱抱团

附件:

1.2015年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省级重点团队

指标分配表

2.2015年浙江省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重点团队申报汇总表

3.2015年浙江省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情况统计表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学生联合会

2015年6月30日

附件1

2015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省级重点团队指标分配表

地 区

重点团队数量(支)

杭州

6

宁波

6

温州

6

湖州

4

嘉兴

4

绍兴

4

金华

4

衢州

4

舟山

3

台州

5

丽水

4


附件2

2015年浙江省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重点团队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填报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______

学校

团队名称

团队人数

团队类型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团长

联系方式














































2015年学校组织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总数:

备注:1、请在团队类型一栏里注明团队类型(见通知中“重点团队”类别)。

2、请于6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zjssqshsj@163.com。

附件3

2015浙江省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统计表

学校名称


团委负责人

姓 名


联系方式


重点团队

校 级

团队数量


参与人数


院系级

团队数量


参与人数


活动内容

学“习”宣讲团

团队数量


“四个全面”观察团

团队数量


科技支农帮扶团

团队数量


教育关爱服务团

团队数量


文化艺术服务团

团队数量


爱心医疗服务团

团队数量


美丽浙江实践团

团队数量


中职学生“彩虹人生”实践服务团

团队数量



团队数量



团队数量



团队数量



团队数量


活动特点和工作创新


备注:请各单位于9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zjssqshsj@163.com。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中宣部办公厅、中央文明办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团中央办公厅、团中央学校部、

全国学联秘书处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印